愛民區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2026年寒假假期期間,為持續鞏固我區“雙減”工作成果,確保孩子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快樂的假期,特向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提出如下要求:
一、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依據“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培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上門服務、眾籌私教、素質拓展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不得接受學科類培訓報名。
二、依法取得校外培訓資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機關審批頒發辦學許可并登記獲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方可開展培訓。我省已經明確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化管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變更、終止和監督管理,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接受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并納入全國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接受全流程監管。
三、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
請各校外培訓機構認真學習《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依法依規開展培訓。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辦學許可。
四、規范收取培訓費用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持續強化機構內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時,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據實開具發票。
五、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把學員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原則,嚴格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決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全面落實國家規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風險防范要求,在假期前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開展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監管部門將對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構應立即停業整改,切實保障學員生命安全。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自覺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無證辦學的機構要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營造健康校外培訓環境。再次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讓我們攜手合作,共同打造規范有序的教育培訓生態,讓學生們健康快樂成長!
牡丹江市愛民區教育局
2026年1月12日
來源:威虎新聞
撰稿:威虎新聞
校對:崔力克
一審:戚丹峰
二審:康雷
三審:關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