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牡丹江市利民實事推進方案的通知》(牡政辦發〔2021〕7號)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依據《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84號)文件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在我市10個縣(市)區同步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制度。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已繳費和已領取待遇人員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
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標準為350元。所需資金市本級由市級、區級財政按4∶6比例分擔,各縣(市)由縣(市)財政承擔。
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法定繼承人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同時申領喪葬補助金。對因未及時辦理注銷手續導致多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直接從被注銷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補助金中抵扣。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