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市非法槍爆物品清繳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廣泛發動人民群眾踴躍檢舉揭發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徹底收繳流散社會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根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黑龍江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關于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的通告》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落實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制度,對廣大人民群眾提供相關線索查證屬實的,進行獎勵。特通告如下:
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或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案件,構成刑事犯罪的,視情節給予舉報人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獎勵。
二、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或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案件,構成刑事犯罪的,視情節給予舉報人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獎勵。
三、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涉槍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犯罪團伙、搗毀源頭窩點的,視情節給予舉報人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獎勵。
四、本通告所稱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等各類制式槍支、能發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和經鑒定構成槍支的其它非制式槍支以及槍支零部件;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五、凡提供相關線索并經查證屬實的舉報人,按本通告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窩藏、包庇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分子或幫助違法犯罪分子毀滅、偽造證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六、群眾可以直接到屬地公安機關舉報或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市公安局舉報電話:0453—6282966(工作日8:30-17:00)、
0453—6282508(夜間及節假日)
24小時舉報電話:15504530420(宋警官)
16646310608(劉警官)
舉報信件郵寄地址:牡丹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危險物品管理大隊,郵政編碼:157000;舉報電子郵箱:mdjgajwgdd@163.com。
本通告由牡丹江市公安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