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確認和規范行政執法主體,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市政府對市直部門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了清理,經審核確認,現將市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和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市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及市本級派出機構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通告如下:
一、市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45個)
1.牡丹江市審計局
2.牡丹江市統計局
3.牡丹江市司法局
4.牡丹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5.牡丹江市科學技術局(牡丹江市外國專家局)
6.牡丹江市水務局
7.牡丹江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8.牡丹江市教育局
9.牡丹江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10.牡丹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1.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牡丹江市知識產權局)
12.牡丹江市公安局
13.牡丹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14.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15.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東安大隊
16.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西安大隊
17.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愛民大隊
18.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陽明大隊
19.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
20.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事故大隊
21.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路巡警大隊
22.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秩序大隊
23.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女子交警大隊
24.牡丹江市交通運輸局
25.牡丹江市生態環境局
26.牡丹江市自然資源局
27.牡丹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8.牡丹江市檔案局
29.牡丹江市財政局(牡丹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
室、牡丹江市金融服務局)
30.牡丹江市林業和草原局
31.牡丹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32.牡丹江市應急管理局(牡丹江市煤炭生產安全管理
局、牡丹江市地震局)
33.牡丹江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34.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35.牡丹江市農業農村局
36.牡丹江市醫療保障局
37.牡丹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38.牡丹江市行政審批局
39.牡丹江市民政局
40.牡丹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牡丹江市糧食局)
41.牡丹江市新聞出版局
42.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3.牡丹江市體育局
44.牡丹江市商務局
45.牡丹江市國家保密局
二、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市本級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2個)
1.牡丹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牡丹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市本級派出機構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39個)
1.牡丹江市公安局機場公安分局
2.牡丹江市公安局鏡泊湖分局
3.牡丹江市公安局鏡泊湖南湖派出所
4.牡丹江市公安局鏡泊小鎮派出所
5.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6.牡丹江市公安局東安分局
7.牡丹江市公安局七星派出所
8.牡丹江市公安局新安派出所
9.牡丹江市公安局五星派出所
10.牡丹江市公安局長安派出所
11.牡丹江市公安局江南第一派出所
12.牡丹江市公安局江南第二派出所
13.牡丹江市公安局興隆派出所
14.牡丹江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
15.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
16.牡丹江市公安局江濱派出所
17.牡丹江市公安局沿江派出所
18.牡丹江市公安局火炬派出所
19.牡丹江市公安局先鋒派出所
20.牡丹江市公安局溫春派出所
21.牡丹江市公安局海南派出所
22.牡丹江市公安局愛民分局
23.牡丹江市公安局向陽派出所
24.牡丹江市公安局鐵北派出所
25.牡丹江市公安局黃花派出所
26.牡丹江市公安局新華派出所
27.牡丹江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
28.牡丹江市公安局大慶派出所
29.牡丹江市公安局三道關派出所
30.牡丹江市公安局陽明分局
31.牡丹江市公安局前進派出所
32.牡丹江市公安局陽明派出所
33.牡丹江市公安局樺林派出所
34.牡丹江市公安局五林派出所
35.牡丹江市公安局磨刀石派出所
36.牡丹江市公安局鐵嶺派出所
37.黑龍江省鏡泊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管理委員會
38.牡丹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9.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點旅游區監管分局
四、有關要求
(一)本通告發布的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嚴格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履行執法職責,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維護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二)凡因機構變動、職能依法被調整或新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等,需要調整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有關部門應當在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公布和相關文件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送市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審核并報市政府確認后公布。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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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