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辦發〔2025〕11號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第17屆6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市委第13屆96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8日
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
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期間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重點領域立法,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共4部,其中,地方性法規正式項目1部、預備項目2部、調研項目1部。
一、年度立法項目安排
(一)地方性法規正式項目(1部)
《鏡泊湖水環境保護條例》(制定,市生態環境局起草)
(二)地方性法規預備項目(2部)
1.《牡丹江市養犬管理條例》(制定,市公安局起草)
2.《牡丹江市城市供熱用熱若干規定》(制定,市住建局起草)
(三)地方性法規調研項目(1部)
《牡丹江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制定,市氣象局起草)
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關改革任務推進要求,適時提報需要修改、廢止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政府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把堅持黨的領導放到立法工作首位。嚴格執行落實立法工作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項和立法涉及的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等重大問題,及時按照規定向市委請示報告,確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二)支持配合人大發揮立法主導作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有關要求,支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發揮在確定地方性法規項目、組織法規案起草、協調重大問題、審議把關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加強與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協調溝通,做好地方性法規項目相關立法工作銜接。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科學立法,深入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尊重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規律,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堅持民主立法,加強立法調查研究工作,要突出問題導向,拓寬民主立法渠道,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注重聽取基層立法聯系點意見,拓寬公眾參與立法方式,積極聚焦解決地方立法熱點問題,把體現人民利益、維護人民權益落實到立法全過程。堅持依法立法,把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落實到政府立法全過程,認真貫徹落實新修改的立法法,確保立法符合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
(四)強化責任擔當,切實保障年度立法計劃高質量完成。各起草單位要認真履行起草工作職責,扎實做好調研論證、意見征集、立法聽證等工作,按照立法工作計劃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起草任務。要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準確把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要注重聽取各方面意見,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充分協商,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財政支持的應當征得機構編制、財政等有關部門同意。起草責任單位因故無法按計劃完成起草任務,應當書面報告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同意后,方可延期。
市司法局要加強統籌組織協調力度,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有關重要立法項目,要加強與起草責任單位的溝通,必要時協調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前介入,切實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質效。要嚴把立法審查關,對不符合要求的草案送審稿,可以暫緩審查或者將送審稿退回起草責任單位。